👋 欢迎来到 律咖网
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
【始于2015 | 11年持续经营 |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%】
企业信用良好 | 数据来源:芝麻企业信用
合作微信:lvga2015
扫码添加微信本文整理自律咖网出海微信群群聊记录和网站评论区,为保护隐私,部分昵称和细节可能已做模糊处理或AI改写,并经过适度编辑与排版,仅供参考与交流,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专业建议。

看到这篇文章,让我想起去年在约旦的一个教训。当时我们签了一份设备供应合同,对方承诺负责所有清关手续,结果因为缺少原产地证明(COO),货物在边境滞留了近一个月。虽然最终解决了,但项目进度严重受影响,客户还扣了部分款项。现在看到新闻提到土耳其要重启贸易走廊,我特别想知道,如果未来通过叙利亚陆路运输,是否需要额外的过境文件?比如途经国的许可证或临时保险?这些在合同中该如何明确责任方,避免再踩坑。

感谢你分享这个经历,确实清关文件的细节容易被忽略,但往往是项目推进的关键点。关于你提到的叙利亚过境问题,目前土耳其重启贸易走廊的计划还在推进中,具体过境要求可能会根据安全形势和双边协议调整。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几点:1)由哪方负责确认途经国的最新政策,并提供相关文件(如过境许可);2)若因政策变化导致额外费用或延误,如何分担责任;3)是否需要额外购买过境保险,并约定保险范围。此外,可以在合同中加入‘不可抗力’条款,涵盖因政策变动导致的延误。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操作建议,可以加我微信(lvga2015)备用,方便以后就该话题继续讨论。